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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测绘法宣传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河南时代测绘     发布时间:2014-7-23    浏览次数:3714

 时间:2014-07-22 17:18来源: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豫测办〔2014〕14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甲级测绘资质单位,省直管测绘资质单位:
为加强测绘地理信息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全社会对测绘地理信息法律法规及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全社会更加关注、理解、支持测绘地理信息事业,为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根据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测办〔2014〕36号文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开展2014年测绘法宣传日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2014年“8·29”测绘法宣传日活动将以发展地理信息产业、地图服务大众生活及地理国情普查为主题(主题口号在有奖征集评选结束后予以公布。)
二、宣传内容
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2号)为抓手,大力宣传发展地理信息产业的“四个重要性”;全面宣传依法普查地理国情,测绘服务河南发展的重大意义,突出宣传我省地理国情普查的进展动态、成功经验、重大成果以及应用成效,充分展示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及测绘地理信息从业单位在实现科学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及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中做出的显著贡献;宣传地图在维护国家安全、服务政府及大众生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宣扬依法编图、依法用图,强化依法测绘的理念。
三、时间安排
测绘法宣传日,定于2014年8月29日。测绘法宣传活动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
四、主要活动
(一)积极参加国家局组织的各项活动。
2.广泛组织职工参加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举办(中国测绘宣传中心承办)的测绘地理信息法律知识微信有奖问答活动(登陆国家局网站)。
上述两项工作与往年相同,将纳入市县科学发展观年底考核的重要指标;同时将作为各测绘单位信用信息评价的重要内容。
(二)省局组织开展 “五个一”活动。
1.举办一次主场活动 
8月29日,省局举办测绘法宣传日主场宣传活动。一是集中摆放200块宣传展板,设法律咨询台,摆彩虹门及大型彩色气柱,悬挂宣传日主题口号横幅,张贴宣传画,出宣传车。二是举行省政府领导及省相关单位领导参加的“地理国情普查中原行”采访活动。三是发放印有“首届地理国情普查纪念”或“2014测绘法宣传”字样的雨伞、T恤、购物袋等宣传品。向全社会隆重宣传首次地理国情普查测绘地理信息工作和测绘地理信息法制建设工作成果。
2.刊登一篇署名文章
“8·29”测绘法宣传日前后,在河南日报刊发河南省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组长、省政府副省长赵建才关于地理国情普查的访谈文章。宣传测绘地理信息工作服务河南发挥的重要作用,扩大测绘地理信息事业的影响。
3.印发一幅宣传地图
通过省地图院印制一幅25000张法制宣传地图,分发至18省辖市及10个直管县,在测绘法宣传日活动中向社会发放。格式,对开双面、铜版纸张。版面设计,一面是河南省交通图、测绘法宣传日主题、口号;另一面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意见、全国测绘违法典型案例和图片。
4、群发一组手机短信
省局向省电信管理局申请,通过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在测绘法宣传日当天,利用通讯网络向全省手机用户发送测绘法宣传日公益短信。把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确定的公益短信以手机群发方式,覆盖全省区域。
5、开展一次知识竞赛。8.29测绘法宣传日活动前,通过新闻媒体,在全省组织开展地理国情普查有奖竞赛活动,增强社会各界对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了解与认识。
(三)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区域测绘界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结合本地实际,体现各自特色。突出地理国情普查和测绘法宣传,既要有声有色,又要注重实效。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测绘法宣传日活动,及早认真制定活动方案,落实人员分工,确保经费支持。要积极争取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支持,提升宣传层面,加大宣传力度,并加强对辖区县、测绘单位宣传工作的监督指导。各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请于2014年7月30日前,将本市测绘法宣传日详实具体的活动方案报送省局法规与行业管理处。
(二)精心组织。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要参照省局的活动安排,组织好本地的测绘法宣传日活动。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及测绘地理信息企事业单位,要在8月29日前后1周,在办公地点悬挂横幅、张贴宣传画;在8月29日当天,要在城市主要中心广场和单位所在地设立宣传点,向群众宣传测绘地理信息法律法规,发放宣传品。扩大测绘影响,提高宣传效应。
(三)创新形式。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和测绘地理信息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创新宣传形式。通过专题讲座、有奖问答、设点宣传解答咨询、摆放展板、举行文艺汇演、发表领导署名文章、发放宣传资料和纪念品等活动,集中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测绘法宣传活动。
(四)做好宣传。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要在本单位网站上及时报道测绘法宣传日活动。要充分利用网络、移动通讯等媒体,提升宣传效果。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网站开通测绘法宣传日专栏,集中报道各地宣传活动。各地有关宣传活动的新闻、图片和音视频资料要及时报送中国测绘报河南记者站和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网站。电子邮箱:whc919@126.com;电话:0371—65941847。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网站电子邮箱:hnchtg@163.com。电话:0371—65981110。
     各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于2014年9月15日前,向省局法规与行业管理处报送本地测绘法宣传日活动总结。
 
联 系 人:周 群
联系电话:0371—65941942;65946594(传真)
电子邮箱:18dishi@163.com
 
 201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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